DRG付费改革是指按疾病诊断相关组别支付费用,对于优化医保支出、减轻患者负担、保障医保资金安全均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湘潭市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DRG实际付费,目前已有21家医疗机构参与,其中中医医疗机构3家。但由于中医和西医诊疗模式不同,这种方式是以西医诊疗相关信息进行分组,目前缺乏符合中医特色的考核机制,在DRG实施过程中,中医特色优势明显的病组支付标准过低,制约了中医特色优势的发挥。
建议进一步调整优化中医医疗机构DRG医保政策,总额预算向中医医疗机构倾斜,建立DRG中医激励机制考核体系,对中医特色明显的经典病房、重点专科设立专项基金,适当增加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管理,并将中医传统治疗项目参照西医非手术操作编码入组,不断提高DRG政策与中医临床的契合度,确保更好地发挥医保资金的保障和导向作用,有效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地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短评:
少花钱,看好病,一直是老百姓最朴素的愿望之一。DRG付费改革的深入推进,正是为了让湘潭人民实现这一愿望。中医医院是我国医疗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也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瑰宝,在DRG付费背景下,应建立具有中医特色的支付方式,强化其在中医医院的正向激励作用,实现医院、医保、患者三方利益最大化,进而推动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国际化发展。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镱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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