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迈
发布时间:2013-01-29 00:00:00.0 | 作者:湘潭市图书馆 | 阅读次数:1408次
胡 迈(?一1960) 号彦远,字卧佛。幼随叔父胡元倓生活。清光绪二十九年赴日留学,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帝国大学。回国后历任明德专科部主任,一度从事律师工作,又任湖南省参议员。民国13年,至广州,任黄埔军校政治部秘书。民国17年,应谭延闿邀任国民政府行政院秘书处简任秘书。民国21年8月,一直在行政院从事财政工作,曾任赈济委员会第一处处长。民国29年4月,任行政院会计长。民国27年,长沙“文夕”大火,代胡元倓返湘处理善后。随后,赴湘乡与在校负责人会商明德办学大计,决定在湘乡县境内霞岭继续办学。民国30年5月,任湖南省政府委员、财政厅厅长兼任田粮处处长。9月,任赈济委员会参事。冬,依遵胡元倓遗嘱,任明德中学校长,多方筹集资金,使明德于艰难环境中得以维持。抗战胜利后,湖南省主席吴奇伟,借机系之入狱。经公开审理,被宣告无罪,出狱后,专心于明德校务。解放前夕,支持学生进步活动,并参与争取湖南和平解放和迎接解放活动。新中国成立后,仍任明德校长,受聘为省人民政府顾问。1955年受聘为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移居北京,但仍兼任长沙市三中(明德)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