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介
发布时间:2013-01-29 00:00:00.0 | 作者:湘潭市图书馆 | 阅读次数:1788次
陈介(1885—1950) 字蔗青,出生于杭州,世居湘乡县东山乡张江村倒座屋场。幼年回籍就读私塾。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由浙江省选送赴日本留学,入东京弘文学院。次年返湘省亲时,应同学胡元倓、黄兴及湖南提学使张鹤龄之请,停学就聘于明德、经正两校,任教日语,复得湖南官费入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学习。四年后赴德国柏林大学攻读法律、经济。民国元年(1912)毕业回国,任工商部参事、商业司长,兼任北京明德大学教员。次年,任工商司长。民国4年,奉令接收汉口德租界。民国5年,调任财政部参事。民国6年,改任农商部首席秘书,旋出任山东省实业厅长。民国7年,当选参政议员,任国际委员会委员。民国9年,出任江汉关监督兼外交部特派湖北交涉员、记名全权公使,在对外交涉上,尽力维护国家权益。民国12年,调任全国水利局副总裁、汉口大陆银行经理。民国14年,复任江汉关监督、外交部特派湖北交涉员。期间兼任明德中学董事,极力引进国外办学经验,与校长胡元倓合作,或募捐、或向银行举债,于解决办学经费方面,多所奉献。民国16年、18年分别任上海中华汇业银行、盐业银行经理,其后任交通银行董事,上海银行公会、上海总商会常务委员,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董事,国际问题研究会理事长,国际大饭店监察人。以通晓日、德、英语,于国际问题颇有研究,加之治事周详缜密,声名卓著。民国24年,经吴鼎昌向蒋介石、张群极力推荐,出任外交部常务次长,参与对日外交。“七七事变”爆发,陈面斥日本驻华使馆参事日高,提出事变责任概由日方担当,复与同僚共拟外交部抗议书,略谓:日本须正式向中国道歉,处罚肇事人员,赔偿一切损失,并担保以后不再发生类此事件。民国27年6月15日,任中华民国驻德国特命全权大使,9月21日达柏林,正值德国调停中日战事,中国向德国洽购军火谈判中断,两国关系处于微妙阶段。未几广州、武汉相继失守,德国外交部一再延阻国书递交。由于蒋介石在对德关系上举棋不定,他在任职的三年中,处境维艰,为维护祖国利益,反对德、意、日法西斯勾结扩大侵赂,备受辛劳。民国30年7月10日,奉令关闭驻德使馆,转赴美国纽约,研究国际形势。半年后以大使名义访问中、南美洲各国及当地华侨。民国32年7月受任驻巴西公使。民国33年7月改任驻墨西哥特命全权大使。民国34年8月首任驻阿根廷大使。1950年8月15日病故于任所。
(湘乡县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