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仲祁(1873—1967) 字理蘅,号荔垣,湘乡县潭市镇人。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与本县廪生王国柱、湘潭监生张本奎等创设化学制造公司,炼制樟脑。光绪二十九年中乡试,三月赴日本,留学东京明治法政大学。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加入同盟会。宣统元年(1909)回国,任东北督署科长及奉天省兴京府怀仁县知县。民国元年(1912)9月,任国民党湖南支部政事副主任。次年2月,任湖南都督府司法司次长,继任实业司长,5月兼任内务司司长。10月被汤芗铭逮捕。民国4年春,获释返家,“决计不问外事”。秋,受省巡按使署电邀返长沙,汤芗铭要他筹备“国体投票”拥护帝制,不从。民国6年,至上海,客游普陀等地。4月驱汤之后,返湘,任省矿务局总理。9月,随谭延闿往上海,与日商签定抛卖水口山矿砂合同,随将所得日币30万元运至永州,筹印湖南省银行新币百余万元交永州银行发行;并与省议会副议长廖燮整顿江华、永明一带盐厘税收,稳定银行信用,为驱逐统治湖南的北洋军阀奠定财政基础。民国7年4月,奉命赴衡阳访吴佩孚部,商请在衡阳发行新币,兑换旧币,设发行处于马嘶巷。同时与谭道源、赵恒惕、岳森、刘铏、张子武、谢鹤晋、廖隽三、夏时济等进行联吴驱张(敬尧)活动。住衡两年多,往返于马嘶巷,时人称萧、谭等人为“马嘶团”。9月初,与仇鳌、吕问鸥等计划驱张事宜,支持学生“蒸阳请愿”。驱张成功后,先后任湘军司令部秘书长,谢国光部广东南路禁烟处秘书主任,湖南省政府秘书,湖北省水利局秘书主任。后回湘在湘乡中学、湘乡简易师范等校长期任教。民国32年12月,聘为续修湘乡县志筹委会委员;民国37年3月,任县文献委员会主任委员(未到任)。新中国成立后,任省人民委员会文物保管委员会委员、省文史研究馆馆员。1958年为湖南省志编纂委员会委员。1964年任省文史研究馆副馆长,并担任省政协第二、第三届委员会委员,1967年1月20日逝世于长沙。
(湘乡县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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