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之有关规定,湘潭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于2008年11月下旬,在湘潭市图书馆(雨湖区湖园路38号)正式挂牌对市民开放。市民可以在该馆二楼直接查阅《湖南省政务公开指南》、湘潭市人民政府的红头文件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政务公开指南等文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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