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
为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的开展,激发基层群众参与文化创作的热情,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联合中国文化馆协会、文化共享工程浙江、安徽、山西省分中心,于近期开展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2015“文化中国”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发展中心、中国文化馆协会、文化共享工程浙江分中心、安徽分中心、山西省分中心共同主办。各省级分中心、省级文化(群艺)馆共同参与和具体实施。
本次活动由北京金桥林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二、活动主题与形式
本次活动聚焦“文化中国”主题,以微视频为载体,面向全国基层群众征集由群众自编自导自演、自主拍摄制作,反映当地群众文化生活、地域特色文化、文化人物风采的微视频作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基层群众积极参与公共数字文化建设。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专题征集微视频作品:
(一)“群众文化生活”专题,主要反映和记录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相关的故事、精彩瞬间;
(二)“地域特色文化”专题,应突出地域特色,展现当地最具特色的历史文化、文化现象、文化事件等;
(三)“文化人物故事”专题,主要记录和展现当地文化工作者、文化艺术人才的风采。
原则上,单部微视频作品不应超过10分钟。
三、活动内容、阶段
本次活动分为作品征集、作品评选、作品展播、专题研讨等阶段。
(一)作品征集。自即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面向基层群众开展文化微视频征集活动。
(二)作品评选。2015年10月31日--2015年11月30日,由发展中心组织评审专家,分东、中、西部三大赛区,对征集作品分别进行评选。每个赛区各选出30—40部优秀作品。在此基础上,再评选、确定全国优秀作品。
(三)颁证与专题研讨。2015年12月,发展中心对全国优秀作品颁发证书,并针对此次活动组织专题研讨。
(四)作品展播。2015年12月—2016年3月,活动产生的优秀作品将依托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级网络、新媒体平台、活动官方微信及其他视频门户网站进行展播。
四、相关要求
请各省分中心、各省文化(群艺)馆配合活动实施,广泛印发、张贴活动海报,利用各类场所和设备,播放活动宣传片,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发动群众积极参与。
为做好本次活动的组织,发展中心拟于近期委托文化共享工程浙江、安徽、山西三个省级分中心在浙江、安徽、山西三地分别举办三期“微视频制作与新媒体传播”培训班(具体培训通知将另行下发)。请各省分中心、各省文化(群艺)馆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派人参加。
本次活动将另设和评选组织奖,对组织得力的省级分中心、省文化(群艺)馆给予鼓励。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本次活动报名有关事项可通过国家数字文化网或本次活动网站平台 www.jqlhfilm.com进行查询。
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活动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委托技术支持单位负责成立。
活动组委会
联系人:刘 乐 电话:010--84482567
传真:010--84482567
电子邮件:wenhuazhongguo2015@126.com
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联系人:吴 哲 电话:010—88003013
中国文化馆协会
联系人:赵令宏 电话:010—88003049
特此通知。
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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